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8日披露了王艺莼增持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对披露附表内容填写错误,现对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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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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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外,原《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8日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理解错误,对披露附表内容填写错误,现对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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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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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外,原《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作如下补充声明:
1、天津盛鑫在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实业”)筹划洽谈本次股份转让之前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永丰兴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在本次收购完成之后,为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天津盛鑫拟受让永丰兴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的部分股权,但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后,天津盛鑫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仍无关联关系;
2、天津盛鑫与公司原控股股东金诚实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3、天津盛鑫与公司2015年8月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中的交易对方钟化、刘建君、金诚实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艺莼作如下补充声明:
1、本人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交易各方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与公司原控股股东金诚实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人与公司2015年8月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中的交易对方钟化、刘健君、金诚实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