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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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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7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1月12日在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代理董事长孙莹(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30分

 5、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9日15:00至2015年11月30日15:00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其中股东代理人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936,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3.892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5,877,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3.860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315%。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均为2015年11月23日下午深圳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会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蒋小荣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36,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2,536,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注: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于2015年11月12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周陈义律师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会议备查文件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72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长田畴先生于2015年11月10日晚因病抢救无效不幸逝世。田畴先生的逝世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合适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选任蒋小荣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蒋小荣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即日起聘任蒋小荣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蒋小荣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日

 附 件

 蒋小荣个人简历

 蒋小荣,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本科,获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硕士学位。1999年与田畴董事长移居广东江门,共同发起设立了江门市金莱特灯饰厂,并于2007年参与金莱特公司的股改工作,设立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蒋小荣女士和田畴董事长为夫妻关系。

 其他情况说明:

 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截至本决议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票6,000,000股,与田畴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田畴先生直持有公司股票107,642,535股,持股比例为57.66%;通过直接持有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98.53%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320,620股,持股比例2.85%;合计持有本公司60.51%股份);

 4、截至本决议公告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6、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证券交易所惩戒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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