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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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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5-23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怡亚通控股于2014年11月27日质押给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25%)已于2015年11月27日解除质押。

 截止目前,怡亚通控股累计质押33,800,000股股权,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87%(公司已于2015年3月11日和2015年3月19日对怡亚通控股股权质押事宜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29、2015-040),占公司截止2015年11月27日股本总额的3.2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5-23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并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与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绩效考核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需注销的期权共计234.6万份;预留授予部分需注销的期权共计34万份)。注销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615.9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258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35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53人。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5-23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3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上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的核实,确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会议决定向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45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自主行权,本期可行权数量为1,031.85万份;向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53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自主行权,本期可行权数量为217.5万份。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一、期权代码及期权简称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7635;期权简称:怡通JLC1。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7672;期权简称:怡通JLC2。

 二、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数量

 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7.03元,可行权数量为1,031.85万份。

 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14.69元,可行权数量为217.5万份。

 三、行权期限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登记工作。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期共三期,本次行权为第二期行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2015年11月18日起至2016年11月17日止。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期共二期,本次行权为第一期行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2015年11月18日起至2016年11月17日止。

 四、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激励对象必须在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

 六、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七、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中有一名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行权的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自本公告日起,公司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公司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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