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与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电厂”)的股东方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颐和置业有限公司以及泰州市泰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投资协议,按现有股比同比例对泰州电厂进行增资,以泰州电厂为实施主体建设二台百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以下简称“二期工程项目”)。
公司已于2012年12月2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对外投资公告》(临2012-015)。
2014年9月,接泰州电厂通知,二期工程项目已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同意开工建设。
近日,公司收到泰州电厂通知,其已经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资本由156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312000万元人民币。按照投资协议及泰州电厂股东会决议,我司以泰州电厂分红款增资156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公司仍持有泰州电厂10%的股权。
经核准的登记事宜如下:
名 称: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注 册 号:321200000002378
住 所: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村
法定代表人姓名:武俊
注册资本:31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年01月16日
营业期限:2004年01月16日至2039年01月15日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供应国际航行船舶饮用水,发电相关产品销售(煤灰、煤渣),煤炭批发、零售,热力供应服务,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泰州电厂二期工程项目仍在建设中。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全部完全增资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