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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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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106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5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5】412号)。根据该通知,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2015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

 一、相关背景

 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任务要求,促进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组织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基本标准要求企业具备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较强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被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对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并具有创新示范作用的肯定。公司长期以来,始终坚持科技创新推动企业稳健发展,2014年公司技术中心被国家发改委、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海关总署联合确认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多次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及国家科研项目的研发,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竞争力,研发水平始终位于行业领先。

 本次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对于提高企业创造力、提升品牌价值、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坚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的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为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及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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