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 年11月23日、11月24日、11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15年第9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的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但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