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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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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5-004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投资。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5年8月2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购买的交通银行沈阳中街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1月23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860,136.99元。

 2015 年11月2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沈阳中街支行续签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1、理财计划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

 2、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3、理财计划代码:2171154137

 4、投资收益率:3.400%

 5、产品期限:91天

 6、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7、认购金额: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8、投资起始日:2015年11月25日

 9、投资到期日:2016年2月24日

 10、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交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

 11、收益计算公式:理财本金×投资收益率(年率)×实际投资天数/365

 12、资金到账日:到期当日,若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银行工作日,客户应得理财收益及理财本金在到期日与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计算利息及理财收益

 13、产品风险评级:1R,极低风险产品

 10、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沈阳中街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

 本理财计划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并按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银行有权于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该产品,若银行行驶提前终止的权利,则实际投资期限小于预期投资期限,投资者实际获得的理财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会涉及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收益的波动。如遇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调整。

 2、信用风险: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如宣告破产等,将对本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上述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为零。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5年2月1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沈阳中街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92天》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14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03号)

 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5月15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 1,184,657.53元。

 (2)2015年3月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6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05号)。

 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9月4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2,555,555.56元。

 (3)2015年5月1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沈阳中街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92天》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0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9号)

 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8月19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1,109,041.10元

 (4)2015年8月2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沈阳中街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5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0号)。

 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11月23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860,136.99元

 (5)2015年9月2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26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0号),此产品尚未到期。

 截止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含本次)金额共计人民币 10,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

 六、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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