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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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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5-108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5年11月19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董事周国华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徐佳暄女士建议,补充流动资金的投资需按照公司正常的项目投资程序经投资委员会决策,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需经董事会批准使用。

 本议案具体内容、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24日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5-109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5年11月19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使用“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5-110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24日,当代东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说明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17号文核准,当代东方非公开发行了185,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8,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965,436,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1-00087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6月29日,当代东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1,015,006.2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5年11月1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拟投资的“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目”终止后,公司目前还未寻找到新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新项目,且非公开发行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就该部分募集资金的收益(2015-2017年)进行了承诺。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更好的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决定使用“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存、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920万元财务费用。若在此期间公司寻找到新的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新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提前归还部分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承诺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运用“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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