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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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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我公司决定自 2015年11月25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立讯精密”(股票代码:002475)、“*ST松辽”(股票代码:600715)、“现代制药”(股票代码:600420)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5年1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5年11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1159号《关于核准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 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15年10月26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终止条件,于2015年11月9日进入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2015年11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bfund.cn)上的《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为13个工作日, 自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25日止。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11月5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1519)。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7月2日

4、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相对灵活的资产配置和主动的投资管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5、投资策略: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灵活配置大类资产,动态控制组合风险,力争长期、稳定的绝对回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依据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而后,进行各大类资产中的个股、个券精选。具体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和权证投资策略四部分组成。

6、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6%/年。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8、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11月8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 报告截止日2015年11月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1.057元,基金份额总额1,116,573.80份。

2. 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5年7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1月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四、清盘事项说明

1、基本情况

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1159号《关于核准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732,963,217.39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87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32,963,330.4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3.0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年。

根据《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发布的《关于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5年11月9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清算原因

当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件。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终止,进入清算程序。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关于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15年11月9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均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25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清算费用

按照《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除银行直接扣付的划款手续费外,与本基金的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1,564.14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5年11月25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人民币8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5年11月9日划入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78.95元,该款项已于2015年11月10日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51.12元,该款项已于2015年11月10日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25.57元,该款项已于2015年11月10日支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7,579.63元,该款项已于2015年11月9日及2015年11月10日支付。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09,555.80元,为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和信息披露费。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用3,000.00元已于2015年11月13日支付。预提的信息披露费106,555.80元分别于11月13日、11月20日和11月24日进行支付。

4、清算日的清算损益情况

自2015年11月9日至

2015年11月25日

止清算期间

项目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1)    425.66

清算收入小计  425.66

二、清算费用

银行划款手续费 (注2)     83.80

清算费用小计   83.80

三、清算净收益   341.86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25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

注2:经本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确认,除银行直接扣付的划款手续费外,与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 2015年11月25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189,956.44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在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5年11月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5年11月25日划入托管账户人民币1,989.80元,用以垫付应收利息(包括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1,564.14元和清算期间利息收入425.66元),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帐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5年11月26日

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建信网金A份额、建信网金份额(场内简称:网金融;代码:165315)。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建信网金A份额(场内简称:网金融A;代码:150331)与建信网金B份额(场内简称:网金融B;代码:150332)按照《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建信网金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建信网金A份额与建信网金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建信网金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建信网金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1月30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建信网金份额分配给建信网金A份额持有人。建信网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建信网金份额将按1份建信网金A份额获得新增建信网金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建信网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建信网金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建信网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建信网金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建信网金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建信网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可不进行定期折算的除外),本基金将对建信网金A份额和建信网金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建信网金A份额

(2)建信网金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建信网金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建信网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建信网金A份额参考净值等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年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建信网金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59,000,000元。当天场外建信网金份额、场内建信网金份额、建信网金A份额、建信网金B份额的份额数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11月30日每份建信网金A份额资产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建信网金A份额和建信网金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建信网金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建信网金A份额为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12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及配对转换业务,网金融A、网金融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且网金融A暂停交易,网金融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3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网金融A停牌1小时,10点30分恢复交易,网金融B正常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3日网金融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最近公布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基金份额净值或者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网金融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且网金融A份额折算后恢复交易首日的前收盘价以基金管理人最近公布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基金份额净值或者参考净值为准,因此,网金融A份额折算后恢复交易首日的前收盘价与份额折算前的收盘价格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五、重要提示

由于网金融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建信网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建信网金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网金融A份额数或场内建信网金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建信网金份额的可能性。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建信有色A份额、建信有色份额(场内简称:建信金属;代码:165316)。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建信有色A份额(场内简称:金属A;代码:150333)与建信有色B份额(场内简称:金属B;代码:150334)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建信有色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建信有色A份额与建信有色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建信有色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建信有色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1月30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建信有色份额分配给建信有色A份额持有人。建信有色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建信有色份额将按1份建信有色A份额获得新增建信有色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建信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建信有色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建信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建信有色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建信有色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建信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可不进行定期折算的除外),本基金将对建信有色A份额和建信有色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建信有色A份额

(2)建信有色B份额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建信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建信有色A份额参考净值等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年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建信有色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59,000,000元。当天场外建信有色份额、场内建信有色份额、建信有色A份额、建信有色B份额的份额数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11月30日每份建信有色A份额资产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建信有色A份额和建信有色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建信有色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建信有色A份额为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12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及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3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五、重要提示

由于金属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建信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建信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金属A份额数或场内建信有色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建信有色份额的可能性。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资 产2015年11月8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 产: 
银行存款1,305,131.72
应收利息1,564.14
应收申购款800.00
资产总计1,307,495.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 债: 
应付赎回款17,579.63
应付管理人报酬178.95
应付托管费51.12
应付销售服务费25.57
其他负债109,555.80
负债合计127,391.0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1,116,573.80
未分配利润63,530.99
所有者权益合计1,180,104.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07,495.86

项 目金 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5年11月8日基金净资产1,180,104.79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341.86
基金净申购金额(2015年11月6日申请)9,509.79
二、2015年11月25日基金资产净值1,189,9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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