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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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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5-9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时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二)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四)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方式。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在批文有效期内,可以一次发行完毕,也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五)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六)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或)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八)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十)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15年11月25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债券期限、发行时机、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具体事宜、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和交易流通安排、确定承销安排、债券上市、终止发行、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批准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持有人会议规则;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各种公告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5、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诸暨上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混凝土”)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华夏银行诸暨分行达成融资意向,计划向其申请融资3,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为其提供等额连带责任担保,该等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应银行要求,由公司为该笔融资事项追加提供等额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为追加担保额度事项。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为122,21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1.74%,占净资产的比例为70.36%,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

本次追加对外担保后,2015年公司计划对外担保额为180,600万元(其中34,300万元为重复追加担保),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6.90%,占净资产的比例为103.97%。

提请董事会同意上峰混凝土本次融资并同意公司及上峰建材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在计划融资额度内向银行提供授信业务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及上峰建材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将本次担保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同意本次对外担保额计划自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15年11月25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15-9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2015年12月10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2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15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15-96])。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5-95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追加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诸暨上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混凝土”)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华夏银行诸暨分行达成融资意向,计划向其申请融资3,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为其提供等额连带责任担保,该等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因银行要求,由公司为该笔融资事项追加提供等额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为追加担保额度事项。

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孙公司上峰混凝土融资3,000万元追加提供等额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属特别决议,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诸暨上峰混凝土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6日

企业住所:浙江省诸暨市次乌镇

法定代表人:俞小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干粉砂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15年9月30日2014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13,067.8611,989.30
总负债:8,192.738,560.74
银行贷款00
流动负债8,192.738,560.74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00
净资产4,875.133,428.56
营业收入12,183.5323,024.87
利润总额1,631.702,819.77
净利润1,223.782,115.43

备注:2014年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信用评级: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峰混凝土尚未实施过金融机构融资,相关信用等级资质正在形成与办理过程中。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上峰建材及被担保的上峰混凝土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追加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融资资金为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能够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上峰混凝土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该公司整体负债率在合理的范围内,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

3、本次担保对象按规定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4、同意上峰混凝土本次融资并同意公司及上峰建材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在计划融资额度内向银行提供授信业务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及上峰建材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5、同意将本次担保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同意本次对外担保额计划自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为122,21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1.74%,占净资产的比例为70.36%,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

本次追加对外担保后,2015年公司计划对外担保额为180,600万元(其中34,300万元为重复追加担保),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6.90%,占净资产的比例为103.9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等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议了《关于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认真执行了相关担保制度,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为122,21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1.74%,占净资产的比例为70.36%,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本次追加对外担保额度3,000万元,追加后2015年公司计划对外担保额为180,600万元(其中34,300万元为重复追加担保),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6.90%,占净资产的比例为103.97%。

2、本次追加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保证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能够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严格与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所有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出现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4、同意上峰混凝土本次融资并同意公司及上峰建材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在计划融资额度内向银行提供授信业务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及上峰建材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将本次担保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5-96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15:00至2015年12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2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2)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3)债券期限;

(4)发行方式;

(5)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6)担保方式;

(7)募集资金用途;

(8)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9)决议的有效期;

(10)偿债保障措施;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7:00,12月10日上午9:00至11: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2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2”。

2.投票简称:上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上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00
1《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00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0
2.01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2.01
2.02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2.02
2.03债券期限2.03
2.04发行方式2.04
2.05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2.05
2.06担保方式2.05
2.07募集资金用途2.07
2.08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2.08
2.09决议的有效期2.09
2.10偿债保障措施2.10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3.00
4《关于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4.00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在股东对议案2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2投票表决,以股东对子议案中已投票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子议案,以对议案2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2投票表决,然后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议案2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旭

电话号码:0571—56030516

传真号码:0571—56075060

电子邮箱:yangxu021@126.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议案的表决意见(请选择“赞成”、“反对”、“弃权”中的一项打“√”)

序号提 案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2.02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2.03债券期限   
2.04发行方式   
2.05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06担保方式   
2.07募集资金用途   
2.08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2.09决议的有效期   
2.10偿债保障措施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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