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于2015年11月1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84 号)。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6.30%,票面利率由本公司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2015年11月24日,本公司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本公司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6.3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1月27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5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或公告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上的《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