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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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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5-09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2,380,9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12%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11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情况:

 2011年11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201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2012年9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2012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8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52,380,950股新股。公司确定2012年11月21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日,以6.30元/股的价格向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4名特定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152,380,950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00.00元(其中现金金额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050,964.7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932,949,035.24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2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交易日。根据前述限售期,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于2015年11月3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无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本次申请解禁的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公司取得的厦华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

 3、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背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承诺的行为。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待上市公司履行完成必要的申请和批准程序后,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2,380,95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年11月30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根据“证监会公告[2015]18号”关于从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规定,上述相关股东于该规定的期限内将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的股份。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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