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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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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国泰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换业务及开展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签订了以下基金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大连银行于2015年11月26日起销售本公司管理的以下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转换业务及开展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可通过大连银行各网点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 销售基金业务范围及代码:

序号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定投下限基金转换业务是否开通
1000103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元不开通
2000193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元不开通
3000199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不开通开通
4000302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元不开通
5000362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100元开通
6000363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100元开通
7000367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100元开通
8000511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100元开通
9000512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100元开通
10000526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100元开通
11000742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0元开通
12000953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100元开通
13000954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100元开通
14001265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100元开通
15001491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100元开通
16001542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元开通
17001626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元开通
18020026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元开通
19020027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100元开通
20020028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100元开通
21020029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不开通不开通
22020031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A类)100元开通
23020032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B类)100元开通
24020033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100元开通
25020034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100元开通
26020035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100元开通
27020036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100元开通

注:如同一只基金有A类份额,不可与B类份额相互转换,或A类份额不可与C类份额相互转换。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大连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申购以上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1、适用投资人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国泰基金旗下任一只自TA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按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比例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归入转出基金资产的比例由招募说明书规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国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1.300 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 10,0000×1.200×(1-0.2%)/(1+0.3%)=119,401.79 元

转换补差费用= [10,0000×1.200×(1-0.2%)/(1+0.3%)]×0.3%=358.21元

转入份额= 119,401.79 / 1.300=91,847.53 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 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91,847.53份。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同基金A/C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值进行计算,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购费。

4、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 日对投资者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0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目前,国泰基金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前端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起计算。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基金处于封闭期有关规定。

6、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国泰基金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国泰基金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通过国泰基金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优惠费率活动具体内容

1、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大连银行网上银行申购相关基金均享有申购费率四折优惠。

2、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大连银行柜台办理定期定额投资相关基金均享有八折优惠;通过网银办理定期定额投资相关基金均享有四折优惠。

3、原费率高于0.6%(含)的,投资者可享受相应的费率折扣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申购费率已低于0.6%的将不再享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六、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 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大连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大连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七、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9楼

客户服务热线: 400-664-0099

网址: www.bankofdl.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网址: www.gtfund.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关于新增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国泰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换业务及开展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签订了以下基金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上海农商行于2015年11月26日起销售本公司管理的以下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转换业务及开展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可通过上海农商行各网点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 销售基金业务范围及代码:

序号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定投下限基金转换业务是否开通
1000302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00元不开通
2000362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300元开通
3000363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300元开通
4000367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300元开通
5020010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00元开通
6020011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00元开通
7160211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300元不开通
8160212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300元不开通
9160213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00元不开通
10160218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300元不开通
11160225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300元不开通
12519021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00元不开通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上海农商行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以上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300元。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1、适用投资人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国泰基金旗下任一只自TA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按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比例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归入转出基金资产的比例由招募说明书规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国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1.300 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 10,0000×1.200×(1-0.2%)/(1+0.3%)=119,401.79 元

转换补差费用= [10,0000×1.200×(1-0.2%)/(1+0.3%)]×0.3%=358.21元

转入份额= 119,401.79 / 1.300=91,847.53 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 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91,847.53份。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同基金A/C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值进行计算,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购费。

4、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 日对投资者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0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目前,国泰基金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前端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起计算。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基金处于封闭期有关规定。

6、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国泰基金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国泰基金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通过国泰基金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优惠费率活动具体内容

1、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上海农商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相关基金均享有申购费率六折优惠。

2、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上海农商行柜台办理定期定额投资相关基金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通过上海农商行网银、手机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相关基金均享有申购费率四折优惠。

3、原费率高于0.6%(含)的,投资者可享受相应的费率折扣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申购费率已低于0.6%的将不再享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六、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 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上海农商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上海农商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七、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客户服务热线: 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网址: www.gtfund.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申购赎回代码:511011,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1010)自即日起增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投资者可通过国信证券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一级交易商

截至2015年11月24日,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32家证券公司。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者应通过上述具备上交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一级交易商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本次新增销售渠道信息: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扬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国信证券在北京, 天津,呼和浩特,石家庄,山西,长春,大连,哈尔滨,沈阳,杭州,宁波,青岛,蓬莱,泉州,绍兴,无锡,温州,厦门,烟台,上海,义乌,福州,阜宁,合肥,济南,南京,南昌,南通,郑州,武汉,长沙,佛山,广州,深圳,东莞,海口,惠阳,揭阳,成都,重庆,德阳,贵阳,昆明,绵阳,南充,曲靖,宜宾,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延安,银川共52个城市86个网点接受办理开户、申购和赎回业务。

2、致电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88,021-38569000;

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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