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38号文)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4月14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里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时,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0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3、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6、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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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年7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派财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CA AIPG SGR投资总监、CAAM AI SGR及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首席执行官、欧利盛AI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AI SGR)首席执行官。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董事、VUB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
Alessandro Varaldo先生,董事,经济学和商业管理博士,国籍:意大利。曾任米兰德意志银行集团Finanza e Futuro Fondi Sprind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债券基金和现金头寸管理高级经理,IMI Fideuram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组合和现金管理业务负责人,圣保罗银行投资公司(Banca Sanpaolo Invest S.p.A.)财务及营销策划部负责人,Capitalia股份公司(Capitalia S.p.A.)产品和销售部负责人,Capitalia投资管理股份公司(Capitalia Investment Management S.A.)董事总经理,Unicredit Holding财务风险管理部意大利企业法人风险管理业务负责人,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首席市场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董事,现任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tesa Sanpaolo S.p.A.)储蓄、投资和养老金产品部负责人。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肃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责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工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Andrea Vismara先生,监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运营部工作。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计、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信证券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咨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简历同前。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简历同前。
高阳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办公室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办公厅正处级秘书、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处长、部门副主任,并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16届主板发审委专职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处长、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方正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5年证券从业经验。2010年6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研究工作,担任固定收益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3月起担任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兼任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8月已转型为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兼任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兼任鹏华弘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兼任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起兼任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刘方正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其他基金情况:
2015年3月起担任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兼任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8月已转型为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4月起兼任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5月起兼任鹏华弘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6月起兼任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8月起兼任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君女士,国籍中国,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6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平安银行资金交易部银行账户管理岗,从事银行间市场资金交易工作;2010年8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从事债券研究、交易工作;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担任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担任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担任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李君女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其他基金情况:
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担任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担任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5月起担任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5月??刘方正
2015年5月至今? ? 刘方正、李君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初冬女士,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及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基金、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基金、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冀洪涛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专户投资经理。
王咏辉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总经理,鹏华中证500指数(LOF)基金、鹏华地产分级基金、鹏华沪深300指数(LOF)基金、鹏华创业板分级、鹏华互联网分级基金经理。
阳先伟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鹏华丰收债券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基金、鹏华可转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陈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鹏华中国50混合基金、鹏华消费领先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于2014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市值约为2,079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四位。
于2014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67,441.30亿元,较上年增长8.9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94,745.23亿元,增长10.30%;客户存款总额128,986.75亿元,增长5.53%。营业收入5,704.70亿元,较上年增长12.16%;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2.28%,净利息收益率(NIM)2.8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9.02%;成本收入比为28.85%。利润总额2,990.86亿元,较上年增长6.89%;净利润2,282.47亿元,增长6.10%。资本充足率14.87%,不良贷款率1.19%,拨备覆盖率222.33%。
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年公司机构有效客户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分别新增11万户和68万户,个人有效客户新增1,188万户。网点“三综合”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综合性网点达到1.37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0%,综合营销团队1.75万个,网点功能逐步向客户营销平台、体验平台和产品展示平台转变。深化网点柜面业务前后台分离,全行超过1.45万个营业网点30类柜面实时性业务产品实现总行集中处理,处理效率提高60%。总分行之间、总分行与子公司之间、境内外以及各分行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交叉营销取得重要进展,集团综合性、多功能优势逐步显现。
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3,989.83亿元,承销额连续四年同业排名第一。以“养颐”为主品牌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账户管理规模分别新增188.32亿元和62.34万户。投资托管业务规模增幅38.06%,新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首发份额市场领先。跨境人民币客户数突破1万个、结算量达1.46万亿元。信用卡累计发卡量6,593万张,消费交易额16,580.81亿元,多项核心指标同业第一。私人银行业务持续推进,客户数量增长14.18%,金融资产增长18.21%。
2014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4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2;在英国《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第29位,新兴市场500强排名第3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4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第38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国内外重要媒体评出的诸多重要奖项,覆盖公司治理、社会责任、风险管理、公司信贷、零售业务、投资托管、债券承销、信用卡、住房金融和信息科技等多个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5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1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网址: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502房
联系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801B室
联系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4312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二)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王未雨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4)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蒋伟
客服电话::400-880-0338或96588(广东省外请加拨0756)
联系人:李阳
网址:www.crbank.com.cn
(5)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联系人:汤征程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联系人:唐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2、券商销售机构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6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联系电话:010-57398063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0985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联系人:刘阳
网址:www.cgws.com
(6)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 :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号码:020-88836654
客服热线:021-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电话:95511—8
网站:www.pingan.com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曹晔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whysc.com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400-8888-666 / 95521
网址:www.gtja.com
联系人:朱雅崴
(1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4339000
传真:021-54668802
客户服务电话: 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服务热线:4006-600109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张于爱
联系电话:010-60833799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1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联系人: 洪诚
联系电话:0755-23953913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4、第三方销售机构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邓爱萍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50325989
联系人:陶怡
网址:www.ehowbuy.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020-87599527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联系人:黄敏儿
联系电话:020-38788892-823
客服电话:440-8202-819
网址: https://fund.bundtrade.com
(5)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于婷婷
联系电话:13811217674
客服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jimufund.com
(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网址:www.fund123.cn
(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何雪
联系电话:021-20662010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吴群莉
联系电话:0755-82021106
传真:0755-82021165??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陈熹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运作方式与类型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框架下,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股票、债券等投资标的,力争实现绝对收益的目标。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债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等),并结合美林时钟等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模型,动态评估不同资产大类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及其风险收益特征,追求股票、债券和货币等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和稳健的绝对收益目标。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力争实现组合的绝对收益。
(1)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过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公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核心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在国内监管体系落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基础上,上市公司的命运对管理团队的依赖度大大增加。本基金将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
(3)综合研判
本基金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基础上,结合估值分析,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力争实现组合的绝对收益。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PE、PEG、PB、PS、EV/EBITDA等);就估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有上升基础的股价水平。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精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券,力争实现组合的绝对收益。
(1)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并进行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以达到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的目的。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公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普遍具有较高收益。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尽力规避风险,并获取超额收益。
4、股指期货、权证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二、投资决策依据及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3)投资对象的风险收益配比。
2、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本基金总体资产分配和投资策略。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如需做出及时重大决策或基金经理小组提议,可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2)基金经理(或管理小组):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建议等。
(3)集中交易室:基金经理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集中交易室经理收到投资指令后分发予交易员,交易员收到基金投资指令后准确执行。
(4)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向基金经理(或管理小组)提出调整建议。
(5)监察稽核部:对投资流程等进行合法合规审核、监督和检查。
(6)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决策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追求绝对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保值增值,“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可以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协商基金托管人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里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以上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所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
■
注1: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4日生效;
注3: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基金销售服务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2015年7月10日开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原费率的6折收取,即0.6%.结束时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2015年7月10日开始,C类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原费率的6折收取,即0.3%.结束时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和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对“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对“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内容进行了更新。
5、对“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内容进行了更新。
6、对“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对“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8、新增了“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的内容。
9、对“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10、对“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11、对“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12、对“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00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0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和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申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依据相关公告文件依法参与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购。此次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分销商成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数量如下:
■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鹏华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 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11月24日,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1.5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鹏华传媒分级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传媒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传媒A 份额数将不发生变化,但传媒A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部分将会折算为鹏华传媒份额,传媒A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单一的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本基金之传媒B份额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传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的部分将会折算为鹏华传媒分级份额,传媒B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即原传媒B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传媒B份额和鹏华传媒分级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三、传媒A份额、传媒B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1.50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传媒A份额与传媒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或0755-82353668。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5年12月1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1月30日,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1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日为2015年12月1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酒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酒A,基金代码:150229)、鹏华酒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酒分级,场内简称:酒分级,基金代码:160632)。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酒分级A份额与鹏华酒分级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酒分级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酒分级A份额与鹏华酒分级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酒分级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酒分级A份额每个定期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酒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酒分级A份额持有人。鹏华酒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酒分级份额将按1份鹏华酒分级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酒分级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本基金将对鹏华酒分级A份额和鹏华酒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酒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酒A份额的份额数,即
■
■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鹏华酒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
其中,
■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鹏华酒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59,00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酒分级份额、场内鹏华酒分级份额、鹏华酒分级A份额、鹏华酒分级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酒分级A份额参考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酒分级A份额和鹏华酒分级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酒A份额为
■
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20亿份鹏华酒A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新增持有100,000,000份鹏华酒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2)鹏华酒份额持有人
鹏华酒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酒份额数为
■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2015年11月30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酒A份额和酒B份额正常交易。
(二)2015年12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酒A份额暂停交易,酒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三)2015年12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酒A份额暂停交易,酒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四)2015年12月3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酒A份额于2015年12月3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12月3日上午10:30复牌,酒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3日酒分级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2月2日的酒分级A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酒分级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2月3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3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鹏华酒分级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酒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酒分级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酒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酒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酒分级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鹏华酒分级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酒分级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酒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鹏华信息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 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11月24日,鹏华信息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1.5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鹏华信息分级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信息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信息A 份额数将不发生变化,但信息A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部分将会折算为鹏华信息份额,信息A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单一的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本基金之信息B份额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信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的部分将会折算为鹏华信息分级份额,信息B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即原信息B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信息B份额和鹏华信息分级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三、信息A份额、信息B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鹏华信息分级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1.50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信息A份额与信息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信息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或0755-82353668。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 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11月24日,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1.5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互联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互联A 份额数将不发生变化,但互联A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部分将会折算为鹏华互联份额,互联A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单一的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本基金之互联B份额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互联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的部分将会折算为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互联B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即原互联B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互联B份额和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三、互联A份额、互联B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1.50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互联A份额与互联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或0755-82353668。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出资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00 |
50% |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7,350 |
49% |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0 |
1% |
总 计 |
15,000 |
1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832,649.80 |
0.10 |
|
其中:股票 |
1,832,649.80 |
0.10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069,523,500.00 |
56.74 |
|
其中:债券 |
1,069,523,500.00 |
56.74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00,719,462.61 |
42.48 |
7 |
其他资产 |
12,926,416.66 |
0.69 |
8 |
合计 |
1,885,002,029.07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649.80 |
0.00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832,000.00 |
0.14 |
S |
综合 |
- |
- |
|
合计 |
1,832,649.80 |
0.14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802 |
北京文化 |
80,000 |
1,832,000.00 |
0.14 |
2 |
000858 |
五 粮 液 |
30 |
649.80 |
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613,009,000.00 |
45.45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95,569,500.00 |
7.09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95,569,500.00 |
7.09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360,945,000.00 |
26.76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 |
- |
8 |
同业存单 |
- |
- |
9 |
其他 |
- |
- |
10 |
合计 |
1,069,523,500.00 |
79.29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20078 |
15贴债04 |
2,100,000 |
206,430,000.00 |
15.30 |
2 |
020077 |
15贴债03 |
1,500,000 |
148,350,000.00 |
11.00 |
3 |
011524001 |
15中冶SCP001 |
1,000,000 |
100,510,000.00 |
7.45 |
4 |
019501 |
15国债01 |
1,000,000 |
100,290,000.00 |
7.44 |
5 |
020080 |
15贴债06 |
1,000,000 |
98,380,000.00 |
7.29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298,704.47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2,593,376.26 |
5 |
应收申购款 |
34,335.93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2,926,416.66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000858 |
五粮液 |
649.80 |
0.00 |
重大事项 |
A类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15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9月30日 |
2.60% |
0.07% |
2.37% |
0.01% |
0.23% |
0.06% |
C类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15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9月30日 |
2.00% |
0.07% |
2.37% |
0.01% |
-0.37% |
0.06% |
A类、C类基金份额 |
申购金额M(元) |
一般申购费率 |
特定申购费率 |
M<100万 |
1.5% |
0.6% |
100万≤ M <500万 |
1.0% |
0.3% |
500万≤ M <1000万 |
0.3% |
0.06%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每笔1000元 |
持有年限(Y) |
赎回费率 |
Y<7天 |
1.5% |
7天≤Y<30天 |
0.75% |
30天≤Y<6个月 |
0.5% |
Y≥6个月 |
0 |
持有年限(Y) |
赎回费率 |
Y<1个月 |
0.5% |
Y≥1个月 |
0 |
基金名称 |
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鹏华弘安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002018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11月24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鹏华弘安混合A类 |
鹏华弘安混合C类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2018 |
002019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5]2079号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5年11月16日
至 2015年11月20日 止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5年11月24日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370 |
份额级别 |
鹏华弘安混合A类 |
鹏华弘安混合C类 |
合计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9,648,720.79 |
705,932,016.25 |
725,580,737.04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5,403.18 |
33,129.73 |
38,532.91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9,648,720.79 |
705,932,016.25 |
725,580,737.04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5,403.18 |
33,129.73 |
38,532.91 |
合计 |
19,654,123.97 |
705,965,145.98 |
725,619,269.95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0.00 |
0.00 |
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0.00 |
0.00 |
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 |
0.00% |
0.00%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5年 11月 24 日 |
获配基金名称 |
获配数量(张) |
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 |
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 |
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 |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