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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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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再次申请综合
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56 股票简称:永兴特钢 公告编号:2015-0052号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再次申请综合

 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业务需要,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4,000.00万元(大写:贰亿肆仟万元整),期限1年。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和贸易融资。公司向上述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物为:公司依法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具体为公司位于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总面积32,928.28平方米的房产(权利凭证号码分别为: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110114779号、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110114780号、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110114783号、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110114784号、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110114785号、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110114786号、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110114787号、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110127659号)和总面积59,560.8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权利凭证号码分别为:湖国土用(2007)第6-11841号、湖国土用(2011)第017218号);在具备抵押登记条件时进行抵押,本次授信和抵押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15年10月31日,本次抵押资产的账面净值合计12,266.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0%。

 上述授信额度和抵押系公司原有授信额度和抵押到期后,再次申请并办理手续。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56 股票简称:永兴特钢 公告编号:2015-0053号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再次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向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再次申请人民币24,000.00万元(大写:贰亿肆仟万元整)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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