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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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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9日、20日和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11月19日、20日和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2015年11月21日编号为2015-042、2015-043、2015-044的公告)。

 经公司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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