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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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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078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自 2015 年9月 15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于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2日、2015年10月13日、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3日、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2015-059)、《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064)、《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5-066)、《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067)、《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068)、《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072)、《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074)、《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075)。

 公司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标的公司为汕头经济特区仁恒彩印实业有限公司等印刷包装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介机构正在抓紧对涉及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继续加强与有关各方的协调与沟通,相关方案、报告的商议、编制工作正在紧密进行中,具体内容尚需进一步确认及完善。公司争取早日落实涉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

 停牌期间,公司收到投资者有关停牌事宜的问询,部分投资者提出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立即复牌的要求。为了充分尊重广大投资者意见,根据相关规定,201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提议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11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若此项议案未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将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申请复牌。若此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继续与相关方接洽,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工作,争取在2015年12月15日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2015年12月15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15日开市起复牌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自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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