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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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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发行人及执行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新时代证券”)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53号文核准。本次债券采取一次发行的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为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1月27日,共2个交易日。

 2、新时代证券本次债券发行面值为1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公司长期主体评级为AA级,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2015年2季度末净资产为51.59亿元人民币(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40亿元(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止2015年2季度末,发行人按合并报表及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75%和62.65%。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能存在预期挂牌方式无法实现的风险。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5、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6、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4.5%-5.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1月25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1月26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次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的“(六)配售”。

 8、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9、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本次债券简称为“15新证债”,债券代码为“112298”。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4、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新时代证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由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本次债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评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簿记建档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市场公布发行方式的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公司债券利率及数量意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承销团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发行首日即2015年10月15日,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起始日

 

 

 

 

 

 

 

 

 

 

 

 

 

 

 

 

 

 

 

 

 

 

 

合格投资者《管理办法》规定的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配售缴款通知书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新证债,债券代码:112298。

 3、债券期限:5年。

 4、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4.5%-5.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

 5、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一次发行。

 6、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7、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8、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2、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在参与簿记建档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1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14、发行首日、起息日:2015年11月26日。

 15、发行期限: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1月27日,共2个交易日。

 16、利息及本金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及本金兑付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7、付息日:2016 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2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11月26日。

 19、计息期限:自2015年11月26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

 20、兑付日:2020年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2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2、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

 23、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资产管理、直投基金等业务,适度扩大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规模,同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7、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28、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15年11月24日)

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信用评级报告
T-1日

 (2015年11月25日)

确定票面利率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T日

 (2015年11月26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日

 (2015年11月27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次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2015年11月30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5.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11月25日(T-1日)10:00至16:00之间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5年11月25日(T-1日)10:00-16:00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联系人:桑溪月;咨询电话:010 6655 1360;传真:010 6655 1380;

 联系人:王弋洋;咨询电话:010 6655 1370;传真:010 6655 1390;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5年11月26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5亿元,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5年11月26日(T日)至2015年11月27日(T+1日)每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11月25日(T-1日)前开立A股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在参与簿记建档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5年11月27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22056023692

 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人行支付系统号:104100005073

 同城交换号:892

 联行号:02319

 联系人:桑溪月、王弋洋

 咨询电话:010 6655 5816、010 6655 5806

 传真:010 6655 5103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5年11月27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联系人:封照波、杨程

 电话:010-83561000

 传真:010-83561001

 2、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联系人:桑溪月、王弋洋

 电话:010 6655 5816、010 6655 5806

 传真:010 6655 5103

 簿记现场电话:010 6655 1360、010 6655 1370

 簿记现场传真:010 6655 1380、010 6655 1390

 发行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单元代码(深圳)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询价利率区间(4.5%-5.0%)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11月25日(T-1日)10:00至16:00时之间连同加盖公章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电话:010 6655 1360、010 6655 1370 传真:010 6655 1380、010 6655 1390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单位盖章)

 2015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50%-5.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4.50%1000
4.60%3000
4.70%5000
4.80%7000
4.90%9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9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9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90%,但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申购金额7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但高于或等于4.70%时,有效申购金额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0%,但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 6655 1380、010 6655 1390;咨询电话:010 6655 1360、010 6655 1370。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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