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0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1月23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联合竞拍北京市房山区一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联合竞拍北京市房山区一宗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将在成功获取该地块后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联合竞拍北京市房山区一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联合竞拍北京市房山区另一宗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将在成功获取该地块后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三、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5年9月30日)》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了《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5年9月30日)》。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王浩已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