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签署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并经双方商议,自2015年11月30日起,陆金所资管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
一、 代理基金
序号 | 基金简称 | 基金代码 |
1 |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 | 161207 |
2 | 国投金融地产ETF联接 | 前端收费161211 后端收费161212 |
3 | 国投瑞银新兴市场股票(QDII-LOF) | 161210 |
4 | 国投瑞银中证消费服务指数(LOF) | 前端收费161213后端收费161215 |
5 | 国投瑞银中证资源指数(LOF) | 前端收费161217后端收费161218 |
6 | 国投瑞银新兴产业混合(LOF) | 前端收费161219后端收费161220 |
7 |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 | A类份额161216
C类份额161221 |
8 | 国投瑞银新丝路混合(LOF) | 161224 |
9 | 国投瑞银瑞利混合 | 161222 |
10 | 国投瑞银瑞盈混合 | 161225 |
11 | 国投瑞银中证创业指数分级 | 161223 |
12 |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LOF) | 161226 |
13 | 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LOF) | 前端收费161227后端收费161228 |
14 |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QDII-LOF) | 161229 |
注: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QDII-LOF)认购期为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11日。
二、国投瑞银瑞利混合、国投瑞银瑞盈混合目前均处于封闭运作期。
三、对于同时具有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业务的基金,陆金所资管仅代理基金前端收费业务,后端收费业务暂未开通。
四、陆金所资管均仅代理上述基金的场外相关业务。
五、陆金所资管将开通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上述基金中符合条件的将参加该活动,具体业务内容以陆金所资管相关规定为准。
六、咨询方式
1、陆金所资管客服电话:4008219031
2、陆金所资管网站:www.lufunds.com
3、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4、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陆金所资管各营业网点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1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国投瑞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瑞盈基金”)参加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建机”,代码:600984.SH)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根据*ST建机发布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现将瑞盈基金投资“*ST建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 | 国投瑞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非公开发行股票名称及代码 | *ST建机
(600984.SH) |
认购数量(股) | 8,800,000 |
总成本(元) | 63,536,000.00 |
总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5.32% |
账面价值(元) | 63,624,000.00 |
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5.33% |
限售期 | 12个月 |
注:上述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11月20日。
投资者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1日
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一、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30日证监许可[2013]1646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9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从2015年9月10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由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本基金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安排,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5年9月9日,清算期间为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8日止。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5年11月23日(资产支付日)向销售机构划付截至当日的本基金全部剩余财产,再由销售机构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基金代码:000558)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03月20日
4、最后运作日2015年9月9日基金份额总额:3,655,988.92份。
5、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优先考虑基金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6、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管理策略、资产配置策略,并适当利用交易策略,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7、业绩比较基准: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8、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9、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清算情况
1、最后运作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最后运作日
2015年9月9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3,716,577.06 |
应收利息 | 33,037.19 |
资产总计 | 3,749,614.25 |
负 债: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243.36 |
应付托管费 | 72.09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9.00 |
应付交易费用 | 1,500.00 |
其他负债 | 91,800.88 |
负债合计 | 93,625.33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3,655,988.92 |
未分配利润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655,988.9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749,614.25 |
2、清算期间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33,037.19元,该部分利息已于2015年9月21日结息并由托管行划入托管户。
3、清算期间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243.36元,该款项已于2015年9月10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72.09元,该款项已于2015年9月10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9.00元,该款项已于2015年9月10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5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5年9月10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91,800.88元,包括应付中证报信息披露费人民币53,972.09元、应付审计费用人民币32,382.86元及应付银行间债券帐户维护费人民币5,445.93元。其中,应付银行间债券帐户维护费人民币5,445.93元已于2015年9月10日支付;应付中证报信息披露费人民币53,972.09已于2015年9月16日支付;应付审计费用人民币32,382.86元已于2015年11月20日支付。
4、清算期间清算损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至2015年9月18日
止清算期间 |
一、清算收益 | |
1、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494.98 |
清算收入小计 | 1,494.98 |
二、清算费用 | |
清算费用小计(注2) | - |
三、清算净收益 | 1,494.98 |
注1:利息收入为自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8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该款项已于2015年9月21日结息并由托管行划入托管户。
注2:经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认,本基金的清算费用不从基金的清算财产中支付。
5、基金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一、最后运作日2015年9月9日基金净资产 | 3,655,988.92 |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 1,494.98 |
二、2015年9月18日基金净资产 | 3,657,483.90 |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15年9月18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3,657,483.90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交纳所欠税款(如有)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5】2862号),清算小组决定于资产支付日2015年11月23日将基金剩余财产划出托管户进行分配。自清算结束日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11月22日之间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计的银行存款应收利息为10,950.42 元,归份额持有人所有,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于2015年11月23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将于后续银行结息日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托管账户于后续银行结息日收到上述款项并抵扣银行手续费后,将偿付本基金管理人所垫付的金额。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5年11月23日(资产支付日)向本基金持有人划付清算结束日剩余财产人民币3,657,483.90元以及清算结束日(不含当日)至资产支付日(不含当日)预计的银行存款应收利息人民币10,950.42元,合计人民币3,668,434.32元,全部分配给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人实际清偿具体金额以管理人的注册登记系统数据为准。
本基金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应收利息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发生或支付金额存在细微差异,如有差异由本基金管理人垫付金额承担。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5年11月21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121003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 | 增聘基金经理 |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于雷 |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 | 倪文昊 |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 |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于雷 |
任职日期 | 2015年11月21日 |
证券从业年限 | 8年 |
证券投资管理从业年限 | 8年 |
过往从业经历 | 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2015年7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1日起任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于2013年3月29日至2014年9月5日任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4月18日至2014年9月5日任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8日至2015年6月25日任长城优化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25日任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其中:管理过公募基金的名称及期间 | 基金
主代码 | 基金名称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200016 | 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3-3-29 | 2014-9-5 |
000030 | 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3-4-18 | 2014-9-5 |
200015 | 长城优化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3-3-8 | 2015-6-25 |
200012 | 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3-6-18 | 2015-6-25 |
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否 |
是否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是 |
国籍 | 中国 |
学历、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册/登记 | 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注册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上述调整自2015年11月2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