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接总裁陈健先生通知,陈健先生于2015年11月18日减持了4.25万股公司股票,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管减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17日,公司总裁陈健先生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减持股票事宜,工作人员告知可以按照其2015年初持股数量的25%进行减持。11月18日,陈健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4.25万股公司股票,成交金额为61.795万元,减持后,陈健先生仍持有12.75万股公司股票。陈健先生在减持后随即向董事会办公室申报了上述减持情况。
董事会办公室对上述交易行为进行核查申报时发现:上述减持行为实际违反了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详见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股价稳定的公告》(2015-056号),应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减持情况并制订补救措施。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陈健先生就本次因个人疏忽导致未能履行前期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向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主动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一旦法律法规允许其本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时间窗口开启(本次减持行为发生后6个月即2016年5月19日起),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少于4.25万股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已将此事通知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加强对《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恪尽职守,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