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287 号),该协会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将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首期发行将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本公司将根据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公告具体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