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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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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4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08号凯乐桂园B座凯乐科技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王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7人,出席11人,董事朱弟雄、刘俊明、许平、阮煜明、邹雪城、孙海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杰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赵晓城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拟出售控股子公司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 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磊、乐瑞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凯乐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凯乐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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