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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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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5-052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知,集团公司按照增持计划(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发布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暂不减持公司股份及公司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6)通过港股通继续增持了本公司H股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前期增持情况

 集团公司根据其增持计划于2015年11月9日通过港股通增持本公司H股1,442万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3%,增持后,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2,376,226,592股(其中:A股2,308,806,592股,H股67,42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69%。(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

 2、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11月10日至19日,集团公司通过港股通继续增持本公司H股3,389.2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7657%。

 3、累计增持情况

 截至2015年11月20日,集团公司已累计增持本公司H股4,831.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92%。本次增持后,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2,410,118,592股(其中:A股2,308,806,592股,H股101,312,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46%。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目前股价的合理判断,集团公司计划拟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15年11月9日起算)继续在二级市场依法择机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增持金额拟不低于前次减持金额的20%,即增持金额不低于1.54亿元(含上述两次已增持金额)。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集团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大连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本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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