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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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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
公 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

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1日

一、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诺安主题精选混合诺安新经济股票诺安低碳经济股票诺安先进制造股票
基金主代码320012000971001208001528
基金管理人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增聘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解聘基金经理)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罗春蕾史高飞盛震山韩冬燕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刘魁刘魁刘魁刘魁

二、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刘魁
离任原因个人原因
离任日期2015年11月21日
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的说明-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注销手续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动事项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上述调整自2015年11月2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基金

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多样化的投资途径,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23日起,对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及相关法律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分级后本基金将设两级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0201(与分级前基金代码相同)。新设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1964。

2、有关业务规则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目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2)本公司暂不对A类、C类基金份额进行自动份额类别转换。

(3)投资者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起始日期及业务规则等相关信息敬请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

3、相关费用说明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为0.7%。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率为0.2%。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为0.4%。

4、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自2015年11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渠道(网站:www.mszxyh.com;客服电话:10100123)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进行预约申购,具体的活动起始时间及业务规则请以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页面所示规则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1、为确保上述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就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详见附件《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全文。本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在下期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lion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情况。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6、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7、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
内容内容
第二部分

释义

55、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56、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规定请见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类别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延缓支付: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应对当日全部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其余赎回款项延缓支付,但最长不超过20 个工作日,并依法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及时公告。发生前述延缓支付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份额占当日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份额的比例支付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工作日予以支付。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确认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延缓支付: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应对当日全部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其余赎回款项延缓支付,但最长不超过20 个工作日,并依法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及时公告。发生前述延缓支付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份额占当日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份额的比例支付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工作日予以支付。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确认当日的相应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登记结算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的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于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具有同等的分配权。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
内容内容
九、基金收益分配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的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于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十一、基金费用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十一、基金费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结算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具有同等的分配权。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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