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5-094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 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下午3:00至2015年11月20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3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8人,代表股份1,286,684,70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316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4人,代表股份数1,286,525,20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30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凯祥房地产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凯城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凯祥房地产有限公司30%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253,522,225.24元。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86,681,7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8%;反对股数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2%;弃权股数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5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22%;反对股数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2%;弃权股数0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任潮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大股东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增选任潮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86,681,7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8%;反对股数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2%;弃权股数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5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22%;反对股数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2%;弃权股数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胡英、周媛媛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5-095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11月20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任潮龙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任潮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变动,对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进行以下调整:

 战略委员会调整为由任潮龙先生、李怀彬先生、俞耀宏先生、贾生华先生、赵国恩先生5位董事组成,任潮龙先生为主任委员。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为由黄廉熙女士、任潮龙先生、张旭良先生3位董事组成,黄廉熙女士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调整为由张旭良先生、任潮龙先生、黄廉熙女士3位董事组成,张旭良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5-096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55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