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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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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G20151121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 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15:00至2015年 12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7日

 五、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3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六、会议审议议案:

 1、讨论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讨论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3、讨论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上述议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经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特别强调事项:

 1、第1项提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审议;

 2、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1、3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

 2、截止2015年11月27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九、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 至17: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

 联系人:庄涛 联系电话:021-68183939

 传 真: 021-68183939 邮政编码:201315

 电子邮箱:Corporate@metersbonwe.com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十、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大会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2269;投票简称:美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

 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美邦服饰”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美邦服饰”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E、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请牢记校验密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15:00至2015年12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十一、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任何礼品,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各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D0315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包括周成建、周文武、涂珂、郁亮、单喆慜,独立董事郁亮、单喆慜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成建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7月2日。本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不应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90%。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近日,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与募集资金总额、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作以下调整:

 1、 发行数量

 原方案: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108,695.652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调整后方案: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70,707.0707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原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7月2日。本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不应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8.28元/股。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调整后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15年11月21日。本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不应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5.94元/股。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募集资金用途

 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90.0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造”产业供应链平台、O2O全渠道平台及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中心的构建。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2.0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造”产业供应链平台、O2O多品牌销售平台及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中心的构建。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的详尽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本议案在董事会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情况,相应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情况,相应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董事会须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5年11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D0315002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适当调整。201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相关公告已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内容

 1、 发行数量

 原方案: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108,695.652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调整后方案: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70,707.0707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2、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原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7月2日。本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不应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8.28元/股。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调整后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15年11月21日。本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不应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5.94元/股。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3、 募集资金用途

 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90.0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造”产业供应链平台、O2O全渠道平台及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中心的构建。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2.0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造”产业供应链平台、O2O多品牌销售平台及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中心的构建。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 1、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确系必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调整对公司和公司的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调整事项将提交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J0314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包括徐斌、张利、朱骏。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徐斌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7月2日。本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不应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90%。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近日,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与募集资金总额、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作以下调整:

 1、 发行数量

 原方案: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108,695.652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调整后方案: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70,707.0707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原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7月2日。本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不应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8.28元/股。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调整后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15年11月21日。本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不应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5.94元/股。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募集资金用途

 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90.0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造”产业供应链平台、O2O全渠道平台及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中心的构建。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2.0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造”产业供应链平台、O2O多品牌销售平台及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中心的构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的详尽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情况,相应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情况,相应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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