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华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出资1000万元成立北京恒兴长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兴长基”)。
近期,恒兴长基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公司名称:北京恒兴长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台湖村迤西(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7幢406室
(三)法定代表人:苏波
(四)注册资本:1000万元
(五)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六)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