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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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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82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9日15:30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唯实大厦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山东掌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山东掌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83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拟以500万元设立山东掌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掌城”),在山东当地运营公交电子站牌领域的业务。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得到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掌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海波(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信息为准)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产品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销售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金属材料、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建设承包;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暂定范围,最终范围以工商注册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在山东成立建设运营子公司,主要是承担当地智能公交电子站牌项目建设及运营。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交电子站牌项目是公司运营业务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公司公交电子站牌项目在签约各地开始落地,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办公机构承担建设及运营任务,并力争结合当地情况,努力为促进当地经济、就业等作出贡献。

 四、风险提示

 公司成立后在业务运营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8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首开鸿城签署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首开鸿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鸿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协议签订后即正式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可视发展需要续签协议。

 4、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5、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千方科技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首开鸿城是经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批准成立的以物业管理服务为主业的大型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为1 亿元人民币,成员企业42家。公司是以物业管理为主业,旗下拥有6家全国物业管理一级资质的总部型企业,在管规模近3400万平方米,年经营收入13亿元,项目涵盖住宅、商业、办公、学校、军产等多种类型。“首开物业”连续五年蝉联“中国物业服务领先品牌”,2015年“首开物业”品牌价值达14.36亿元。

 首开鸿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首开鸿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上市公司发生过任何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基于在智慧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丰富经验和已有社区运营管理的市场基础和领先优势,结合公司在智慧城市、智慧交通、交通信息服务等方面丰富的经验和行业领先地位,在智慧停车、智慧出行、智慧社区等方面开展以下合作:

 1、在社区增量停车位、停车位错时分享建设与运营等方面开展合作。首开鸿城依托已有的300家以上社区物业管理与停车运营资源,积极配合公司选择合作落地的前期实验场地与推广支持。公司为合作实施提供全套的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同时,公司还将整合自身已布局的商建立体停车场库与路侧停车资源和首开鸿城一起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优质的停车服务,打造更完善的停车服务体系。

 2、围绕社区居民智慧出行的需求,公司将从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用车服务、火车飞机票务、目的地接驳、停车服务等方面提供全套的建设及运营管理的解决方案,并结合首开鸿城已有的社区资源和公司的交通信息服务、票务服务资源,共同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根据上述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双方另行适时研究共同出资运营智慧停车、智慧出行、智慧社区等相关产业事宜。

 3、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汽车租赁、汽车共享、社区便捷物流等智慧社区以及智慧城市领域开展更深入的合作。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作为国内智能交通行业领先者,专注“大交通”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服务。与全国性综合性的社区服务公司首开鸿城的合作,将加快公司在社区方向的停车服务业务特别是停车位错时分享服务的拓展,进一步完善公司停车业务整体布局。作为综合交通出行服务运营商,本次双方强强合作,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的技术、资源与运营能力与社区居民出行需求的直接对接,提高公司的综合出行服务相关产品品质,丰富产品内容,提升运营服务能力,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社区居民出行用户。

 2、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履行该协议而对首开鸿城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具体投资规模、项目实施等事宜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正式的项目协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具体内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开鸿城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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