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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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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11月23日起对旗下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并对《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自2015年11月23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进行调整,基金管理费费率由1.2%年费率下降为0.6%年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由0.25%年费率下降为0.15%年费率。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在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

 1、将“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第1条的合同原文: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2、将“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第2条的合同原文: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修改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二)在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对上述修订内容进行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2、投资者可拨打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53524620,400-820-2888,或登录公司网站www.epf.com.cn,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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