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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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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5-99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智度投资”,证券代码“000676”,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11月17日、11月18日、11月19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9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9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以及与之相关的文件,2015年10月9日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981号),于2015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981号),并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述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4、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查询后证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处。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第1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本次《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予以披露,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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