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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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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4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6日、11月17日和1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所处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日常经营各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3日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协议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和《联合体协议》,详情请阅2015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临2015-051),以及《公司关于签署联合体协议的公告》(临2015-052)。

 4、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在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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