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正在筹划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相关事项,因该事项尚存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普通A股,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自2015年11月12日开市时起停牌,并于当日披露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的资金初步计划用于支持公司未来在文化传媒等领域开展新业务,具体募投项目方案尚在论证过程中,有关中介机构正在协商确定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承诺在2015年12月14日之前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在停牌期间,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