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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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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15-105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吉来特卫星网络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意向书旨在确定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合作意向及合作内容框架,涉及具体商业模式与合作细节等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除保密条款外,本意向书对各方不具约束力,任何一方亦不得以此意向书互相追究违约责任。

 ●本意向书履行对公司2015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意向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吉来特卫星网络有限公司

 1、性质:一家在以色列注册成立的股份公司,其股票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以色列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意向书的签署

 2015年11月,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或“公司”)与吉来特卫星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来特公司”)在北京签订了《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吉来特卫星网络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本意向书”)。

 (三)签订本意向书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意向书为各方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的初步洽谈的结果,不代表正式合同或者初步合同,除保密条款规定外,没有任何对于参与方约束力的权责义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意向书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各方

 1、中国中车

 2、吉来特公司

 (二)合作背景

 鉴于中国中车是全球规模最大、品种最全、技术领先的轨道交通装备供应商,吉来特公司为全球领先的卫星通信网络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基于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和业务优势,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促进全球轨道交通卫星通信及运维服务领域的发展,打造全球轨道交通卫星通信生态圈。

 (二)合作内容

 1、研制高铁车载卫星设备原型。

 2、开发卫星装备及服务平台,包括:(1)共同研制、生产满足中国中车不同车型要求的车载卫星通信接入系统;(2)研制适用于中国中车全球化运营的卫星网络管理平台;(3)构建全产业的“动中通”生态圈。

 (三)其他约定

 除保密条款外,本意向书对各方不具约束力,任何一方亦不得以此意向书互相追究违约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本意向书,双方将发挥各自领域的资源和业务优势,开展高铁车载卫星设备、车载卫星通信接入系统,卫星网络及运营管理平台等技术合作和装备研制,共同促进全球轨道交通卫星通信及运维服务领域的发展。

 2、本意向书履行对中国中车2015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意向书旨在确定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合作意向及合作内容框架,涉及具体商业模式与合作细节等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除保密条款外,本意向书对各方不具约束力,任何一方亦不得以此意向书互相追究违约责任。

 五、备查文件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吉来特卫星网络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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