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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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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15-055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融资10亿元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融资10亿元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

 关联董事王锁奎先生、高建光先生、杨晓先生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追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关联董事王锁奎先生、高建光先生、杨晓先生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龙泉能源公司3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龙泉能源公司3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15-056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融资10亿元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融资10亿元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追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龙泉能源公司3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龙泉能源公司3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15-057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融资10亿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受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原煤、精煤价格持续下跌,精煤、中煤库存增加,营业收入减少,现金流紧张。为缓解资金压力,考虑公司自身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通过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债权投资计划等方式融资10亿元,具体情况为:

 一、融资方案

 1、募集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融资品种及期限

 本融资品种为通过泰康保险公司旗下的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等模式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采用固定利率,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融资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融资品种的利率水平及其付息方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市场利率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5、募集方式

 根据资金方情况或公司资金需求情况采用一次或分次募集。

 6、担保方式

 公司拟申请由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融资10亿元事项提供保证担保。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本次10亿元债权融资取得成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债权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融资10亿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15-058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8,559万元。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需对之前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销售煤炭业务,预计全年销售的煤炭总价款13,086.32万元。

 2015年11月1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锁奎先生、高建光先生、杨晓先生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二)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为33,769.3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持有公司49.45%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同世达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同世达”)是集团公司签署了收购协议正在进行收购的公司,收购协议完成后,将成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山西同世达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5日,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其中:临汾同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同世达”)持股46.78%,山西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公司”)持股30.14%;临汾煤气公司持股23.08%。

 根据2014年12月16日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山西同世达法定代表人:马建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临汾市河西工业区,经营范围:生产、经销:焦油、粗苯、硫磺、煤气、甲醇、二甲醚、焦炭、洗精煤、硫铵、焦化副产品深加工利用(以上项目凭许可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为加快推动产业布局和转型发展,抢占临汾市燃气市场,集团公司多次与临汾市政府、山西同世达公司的股东进行沟通与协商, 2013年2月5日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临汾市人民政府将其所持临汾煤气公司100%产权整体划转给集团公司;2013年9月13日,集团公司与临汾同世达及泰和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临汾同世达持有的46.78%股权和泰和公司的20.14%股权,共计66.92%股权转让给集团公司。2015年6月8日,山西省国资委以晋国资产权函[2015]313号文,对集团公司收购临汾同世达持有的山西同世达46.78%股权和泰和公司持有山西同世达的20.14%股权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目前,工商手续的变更正在办理中。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集团公司将持有山西同世达90%的股权(其余10%股权为泰和公司持有),山西同世达将成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6 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一) 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规则 10.1.3 条或者 10.1.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因此,山西同世达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与山西同世达的交易视同为关联交易。

 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59,480.37万元,净资产3,547.18万元,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实现57,634.35万元。

 山西同世达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着市场定价和公平互利的原则,公司与山西同世达协商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山西同世达销售煤炭,双方签订《煤炭销售框架协议》,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销售事宜由山西同世达与公司所属子公司另行签署购销合同。

 煤炭价格以当地市场价格确定,预计全年销售总额不超过13,086.32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预计的。

 鉴于近期煤炭销售困难,煤炭价格持续下跌,资金回笼非常困难,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决定向山西同世达销售煤炭。此项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销售能力,减少产品库存,有利于加快货币资金回笼,降低财务风险。

 此项交易执行市场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透明,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长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秦联晋、朱剑林、陆军对公司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如下意见:

 1、经审阅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新增关联交易业务为煤炭销售,煤炭价格以当地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15-059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追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8,559万元,其中公司所属汽车运输公司给集团公司提供运输服务费用为466万元。该交易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生产运输组织形式发生变化,原预计交易额度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需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的运输服务费进行追加,预计需追加运输服务费为1303.80万元,用于公司所属汽车公司向关联方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201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锁奎先生、高建光先生、杨晓先生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事项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33,769.3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天才

 注册资本: 127,989.94 万元

 注册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南路 83 号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焦炭,煤气,洗精煤,煤气表,灶,管,建材,苦荞醋,盒子房的生产、加工与销售;煤气技术咨询、管网设计、安装维修;汽车运输;通讯、计算机网络的开发与应用;煤炭开采(只限分支机构)。住宿、餐饮服务(只限分支机构)。(上述经营项目限取得许可证的单位经营)钢材、有色金属(不含贵稀金属)、工矿设备及配件、铁矿石、电缆、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的销售;煤炭,焦炭批发经营。

 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2,791,612.19 万元,净资产 353,270.95 万元,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实现 1,318,366.36 万元。

 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49.45%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与本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汽车运输服务。预计总金额为:1303.80万元。

 2、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定价政策: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每月按票结算。

 4、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双方依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综合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并经双方内部授权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预计的。

 此项关联交易执行市场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透明,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长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秦联晋、朱剑林、陆军对公司追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发表了如下意见:

 1、追加运输服务费1303.80万元目的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产运销衔接平衡,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15-060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龙泉能源公司3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能源公司”)龙泉煤矿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于2014年年底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受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影响,该公司煤款收入严重不足,生产经营和铁路专用线建设尚存在较大资金缺口。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龙泉能源公司曾于2014年8月在平安银行西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4亿元,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该授信已于2015年7月31日到期。目前,平安银行西安分行拟对龙泉能源公司批复综合授信3亿元,期限1年,并拟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15 年11 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龙泉能源公司3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担保的议案》,由于本次担保额超过了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9月8日

 注册地点:太原市娄烦县静游镇上龙泉村

 法定代表人:翟慧兵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肆仟零叁拾伍万圆整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煤矿、洗煤厂及铁路自备线的投资;焦炭、煤炭、煤制品、煤化工品(除危险品)、建材、煤矿设备及配件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持股9%,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股份”)持股4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截止2015年9月30日,龙泉能源公司共为其参股公司山西静静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业务9.468亿元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63932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山西静静铁路有限责任公司4.468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山西静静铁路有限责任公司5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无其他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龙泉能源公司以综合授信方式向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融资3亿元,期限为一年,由公司对该综合授信事项提供信用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龙泉能源公司3亿元综合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有助于保障龙泉能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铁路专用线建设资金,保证项目顺利达产,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股东需按照出资额度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目前,龙泉能源公司其他两家股东中煤集团(持股9%)及中煤能源股份公司(持股40%)存在股权转让意向,不考虑为此笔融资提供担保。鉴于龙泉能源公司目前的资金需求和财务实际状况,公司拟对该银行授信事项提供全额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18.61亿元(含本次担保3亿),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0.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其他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龙泉能源公司3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15-061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6日—12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7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南路83号煤气化宾馆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会议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1日。截至2015年12月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题:

 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申请融资10亿元的议案

 2、关于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龙泉能源公司3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全额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4、登记时间:2015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5、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南路83号

 邮政编码:03002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968;投票简称:煤气投票 。

 3、在投票当日,“煤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

 具体如下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和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2月6日15:00至2015年12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351—6019998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会议费用:

 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截止2015年12月1日15:00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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