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编号:2015-07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采用传真方式和直接送达方式进行表决,应收到表决票9张,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33,355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133,355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增资9,500万美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共同向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合计9,500万美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增资35,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35,00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15年12月4日下午14: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33,355万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增资9,500万美元的议案》;

 (3)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增资35,000万元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7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增资金额:133,355万元人民币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促进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的业务发展,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满足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巨石集团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33,355万元,增资完成后,巨石集团注册资本由现有的392,176.30万元增加至525,531.3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33,355万元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毓强

 4、注册资本:392,176.30万元

 5、住所:浙江省桐乡市

 6、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7、增资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巨石集团的总资产为1,906,622.75万元,净资产为611,978.86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616,984.24万元(以上数据为审计数据)。

 截至2015年9月30日,巨石集团的总资产为2,165,689.84万元,净资产为700,535.35万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538,168.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方案

 公司以货币方式向巨石集团增资133,355万元,增资完成后,巨石集团注册资本由现有的392,176.30万元增加至525,531.3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巨石集团增资是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需求进行的合理规划,有利于优化巨石集团资产负债结构,增强经营实力。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7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埃及”)

 ●增资金额:9,500万美元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促进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拥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巨石埃及的业务发展,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满足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巨石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拟按股权比例共同对巨石埃及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合计9,50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巨石埃及注册资本由现有的6,700万美元增加至16,200万美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增资9,500万美元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曹国荣

 4、注册资本:6,700万美元

 5、住所:埃及苏伊士

 6、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

 7、增资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巨石埃及的总资产为187,999.69万元,净资产为39,274.75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31,479.55万元(以上数据为审计数据)。

 截至2015年9月30日,巨石埃及的总资产为219,570.36万元,净资产为51,854.35万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37,135.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方案

 巨石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按照巨石埃及目前的股权比例共同向巨石埃及增资合计9,50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巨石埃及注册资本由现有的6,700万美元增加至16,200万美元,仍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巨石埃及的增资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需求进行的合理规划,有利于优化巨石埃及资产负债结构,增强经营实力。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7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

 ●增资金额:35,000万元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促进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巨石成都的业务发展,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满足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巨石集团拟对巨石成都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3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巨石成都注册资本由现有的88,990.07万元增加至123,990.07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增资35,000万元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储培根

 4、注册资本:88,990.07万元

 5、住所:四川省成都市

 6、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7、增资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巨石成都的总资产为282,754.24万元,净资产为112,624.26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81,437.92万元(以上数据为审计数据)。

 截至2015年9月30日,巨石成都的总资产为310,463.86万元,净资产为119,504.76万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68,963.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方案

 巨石集团以货币方式向巨石成都增资3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巨石成都注册资本由现有的88,990.07万元增加至123,990.07万元,仍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巨石成都的增资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需求进行的合理规划,有利于优化巨石成都资产负债结构,增强经营实力。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74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4日

 至2015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15年11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7日8: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3-88181888

 联系传真:0573-88181097

 邮编:314500

 联系人:沈国明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