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到期理财产品收益情况
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近日赎回,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现将收益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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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披露日,公司以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712期”尚未到期,产品到期日2016年2月1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6%。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风险可控。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