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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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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5-059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告编号为2015-058《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为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公布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上午9: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 11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15:00至2015年1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账户同时存在现场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之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王大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李忠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孙泽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王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刘沂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杨志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赵希男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范存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姚海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关于选举李忠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许卫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3关于选举胡宁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说明:议案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过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即该项议案应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98;投票简称:沈化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人的选举票数。如: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6;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3;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3;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每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15:00至2015年1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110026)

 电话:024-25553506

 传真:024-25553060

 电子信箱:000698@126.com

 联系人:阎冬生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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