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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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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5-044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2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1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6人,参加通讯表决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山东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一般发起人参与发起设立山东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中国银监会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山东蓝海银行”),该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9亿元认购山东蓝海银行9.5%的股份(上述注册资本、投资额和持股比例仍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在材料申报、审批乃至最终核准的过程中可能进行调整)。

 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5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山东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山东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不发生违规关联交易的书面声明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设立民营银行的相关要求,公司就参股设立民营银行需发表如下重要声明:

 公司入股山东蓝海银行后,承诺不与其发生违规关联交易,包括授信、担保、资产转移、提供服务以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山东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设立民营银行的相关要求,公司作为山东蓝海银行的发起人之一,就山东蓝海银行的风险、监管、恢复与处置计划等做出重要承诺。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5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山东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5-045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山东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山东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需上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核准,在设立申报、审批、最终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并存在不确定性和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投资未获批准及公司成立后的经营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多元化发展渠道,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积极响应、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在确保主业稳健的前提下,参与发起设立山东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中国银监会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山东蓝海银行”)。山东蓝海银行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公司作为一般发起人以自有资金1.9亿元人民币入股,占其注册资本的9.5%(上述注册资本、投资额和持股比例仍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在材料申报、审批乃至最终核准的过程中可能进行调整)。

 2、201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山东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核准。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主要发起人情况介绍

 1、威高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学利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山路18号

 经营范围:三类: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类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塑料制品、机械电子产品、包装材料、注塑模具的生产销售;医药技术开发、转让、技术咨询;园林绿化,水产养殖,计算机基础软件开发,对医疗器械、药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经营和管理;农、林、牧产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医药及医疗器材,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成品油、润滑油、预包装食品及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汽车美容,洗车,烟草制品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赤山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玉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斥山街道双山东路599号

 经营范围:港口货物装卸(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捕捞、养殖、冷冻、销售海水动植物;制造、销售柴油机;土木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金银及饰品;以下限分公司经营:塑料制品、纸制品、水产饲料制造销售、零售汽油、柴油;住宿、洗浴、娱乐、饮食服务;为休闲运动提供场地、设施及服务;旅游服务;彩板、钢结构、铝塑料门窗制作、安装、销售以及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门窗型材配件、水电暖配件的批发、零售;轻质砖的制造与销售;水产仓储、仓库出租;外科医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3、主要发起人拟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

 4、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即期项下)、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以上内容以中国银监会批复为准。

 四、发起设立山东蓝海银行的声明和承诺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设立民营银行的相关要求,公司就山东蓝海银行的风险、监管、恢复与处置计划等发表如下重要承诺:

 1、公司入股山东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承诺不与其发生违规关联交易,包括授信、担保、资产转移、提供服务以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关联交易。

 2、尽一切合理努力支持山东蓝海银行筹建;自愿遵守和承担设立山东蓝海银行的各项规定和风险。

 3、自愿接受银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定期报告业务经营、资产负债,特别是净资产的变动情况,以确保对银行持续保有流动性支持和存款赔付能力。

 4、依法合规经营,远离破产风险,持续符合山东蓝海银行股东资格要求,配合做好山东蓝海银行的股权管理工作。

 5、在流动性救助、不良资产处置、资产重组、储蓄存款兑付等方面提供支持,配合山东蓝海银行制定和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配合监管机构开展风险处置工作。

 6、为保障处置过程中存款人利益不受损害,同意在山东蓝海银行设立伊始出具“发起人承担剩余风险承诺”。如国家出台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公司将督促山东蓝海银行按照新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发起人承担剩余风险承诺”进行修订,随时补充完善“发起人承担剩余风险承诺”。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主业稳健的前提下,利用国家金融改革为契机积极拓展金融业务,不断丰富公司的经营结构。此次参与设立民营银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盈利规模,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参与筹建民营银行事项尚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即使本次公告事项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筹建批准,是否能如期完成民营银行的发起设立和获得开业批准仍具备不确定性。

 (3)即使民营银行顺利开业,能否顺利开展业务、实现盈利,能否与公司主 营业务产生协同,均具备不确定性。

 公司声明以出资额为限,对山东蓝海银行承担有限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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