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临2015-5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00号文核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200亿元。

 本期债券分为3年期品种和5年期品种,3年期品种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8%-3.8%,5年期品种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4.0%,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2015年11月18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的最终票面利率为3.3%,5年期品种的最终票面利率为3.7%。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年11月19日和2015年11月20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的两个品种,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5年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