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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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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5-75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70号),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22 日15:00 至2015年11月23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8日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上丁公园西湖路6号欧瑞锦江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2.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方式、交易对方、标的资产;

 2.1.1出售方式

 2.1.2交易对方

 2.1.3标的资产

 2.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2.3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期间损益归属;

 2.4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的交割义务和违约责任;

 2.5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签订相关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和生药业有限公司及重庆磐泰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债权债务处理的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5年7月7日、2015年1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5年11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方芳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9楼

 邮政编码:401121

 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事宜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88

 2、投票简称:北医投票

 3、 投票时间: 2015年11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4、在投票当日,“北医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

 ①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②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15:00至2015年11月23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3-67525366;传真:023-67525300; 联系人:方芳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截止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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