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董事长钟宝申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钟宝申先生于2015年11月17日和11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钟宝申先生于2015年11月17日增持公司股份400,000股,增持均价为13.82元/股;于2015年11月18日增持公司股份3,200,000股,增持均价为13.42元/股。
本次增持前,钟宝申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0,669,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本次增持后,钟宝申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4,269,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
二、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后,钟宝申先生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