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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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刘艺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青华女士主持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4人,董事刘艺先生、冯跃先生、田钧先生、岳乔先生、彭双群先生、刘敬山先生、陶建国先生、余炳全先生、杨东旗先生、杨晨先生、廖成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监事彭冬曲先生、罗运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青华女士出席并主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江西区域特许经营项目股权关系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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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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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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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毅、彭东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