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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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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0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3.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3.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2015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15:00至2015年11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空港路南益生路一号,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曹积生先生主持。

 6、会议的出席情况:

 6.1 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代理人,下同)共44人,代表的股份数为176,127,3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1481%。

 6.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数为163,941,4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8481%。

 6.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2,185,9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999%。

 6.4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20,755,4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2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569,5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2,185,9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999%。

 7、公司董事曹积生、迟汉东、耿培梁、曲立新、巩新民,监事崔胜利、曹学红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22,35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225,330股,反对0股,弃权O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关联股东曹积生、迟汉东、耿培梁、曲立新、巩新民、纪永梅、曹学红、徐淑艳、孙秀妮、王巍、李玲、李松梅、杨建义、王国华、江兆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7,605,012股,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127,3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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