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5-086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张江集电港二期19幢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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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其中李建平先生现场出席,蒙志鹏先生、唐永锜先生、孔令江先生、薛维东先生、尚勇先生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出席,独立董事沈进军先生、程晓鸣先生、靳庆鲁先生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侯灵昌先生现场出席,李文强先生、罗桂友先生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本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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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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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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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3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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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4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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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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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6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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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2.07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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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2.08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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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2.09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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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2.10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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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2.11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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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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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4《关于<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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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5《关于<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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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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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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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8《关于公司2015年度接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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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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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2、3、4、5、6、7项议案为特别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8项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36,626.9972万股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燕、陆梦雅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5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5-087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85,436,893股股票(含485,436,893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发行底价为16.48元/股,不低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方案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底价将调整为10.99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为不超过727,934,485股(含727,934,485股)。(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666,933,785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833,466,89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500,400,678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2015年11月10日,公司公告了《广汇汽车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201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1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11月16日。
鉴于公司201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于2015年11月16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配事项,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下限和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价格下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6.4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0.99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1+总股本变动比例)=16.48/1.5=10.99元/股(向上保留两位小数)。
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485,436,893股(含485,436,893股)调整为不超过727,934,485股(含727,934,485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整后的发行底价=800,000万元/(10.99元/股)=727,934,485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发行价格及数量。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