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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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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15——054

 债券代码:112050 债券简称:11报喜01

 债券代码:112051 债券简称:11报喜02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201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将于2015年11月24日支付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23日期间的利息。其中,“11报喜01”支付利息7.00元(含税)/张;“11报喜02”支付利息7.40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11月23日,凡在2015年11月23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15年11月23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11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债券品种、期限及规模:

 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3亿元;品种二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3亿元。

 3、债券简称及代码:5年期品种债券简称“11报喜01”(代码:112050);7年期品种债券简称“11报喜02”(代码:112051)。

 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5、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11报喜01”票面利率为7.0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16年11月24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4年11月24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16年11月24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11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报喜02”票面利率为7.4%,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18年11月24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6年11月24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18年11月24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11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6、起息日:2011年11月24日。

 7、付息日:自2012年起的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11月2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担保情况:无。

 9、信用级别: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期债券2014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11报喜01”信用级别AA,“11报喜02”信用级别AA,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0、发行价格:100元/张。

 11、年付息次数:1次。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1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债券“11报喜01”的票面利率为7.00%,本次付息每10张“11报喜01”派发利息人民币7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56.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63.00元)。

 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债券“11报喜02”的票面利率为7.40%,本次付息每10张“11报喜02”派发利息人民币74.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59.2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66.60元)。

 三、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3日

 2、除息日:2015年11月24日

 3、付息资金到帐日:2015年11月24日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11报喜01”票面利率为7.00%,“11报喜02”票面利率为7.4%。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5年11月24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5年11月23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关于“11报喜01”2014年回售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发布了《关于“11报喜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2014-039),并于10月15日、10月16日分别发布了提示性公告,“11报喜01”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日(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16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1报喜01”债券申报回售。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1报喜01”的回售数量为16,223张,回售金额1,622,300.00元,在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量为2,983,777张。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已经在2014年11月24日兑付。

 八、相关机构

 1、发行人: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志泽

 联系地址:浙江永嘉瓯北镇报喜鸟工业园六楼证券部

 联系人:方小波、谢海静、包飞雪

 联系电话:0577-67379161

 传真:0577-67315986转8899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6号楼3层

 联系人:江珊

 联系电话:010-64818550

 传真:010-6481850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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