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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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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天津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启动
□本报记者 倪铭娅

 □本报记者 倪铭娅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为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市金融局拟定的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行动计划提出,到2018年末,天津市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突破300家,市属竞争类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力争达到40%。市场人士分析,继上海自贸区推出一系列金融改革创新举措后,天津拟定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表明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步伐加快。

 改革创新时间表明确

 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13日表示,落实好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为实现全市“十三五”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要加大企业上市力度,全面深挖企业资源,抓紧解决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培训辅导,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做好政府性融资平台存量债务置换,抓紧完成重大项目配套工作,达到立项审批和上报条件,推动专项资金尽快落地,善于用好境外资金,充分发挥自贸区优势。

 在提出金融改革创新政策的同时,行动计划明确了政策推进时间表。

 行动计划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逐步扩大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规模。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可调回区内使用。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根据需要在境内外使用,为人民币“走出去”创造条件。逐步放宽对外投资的外汇管制。支持自贸试验区内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境外投资。鼓励外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发起管理人民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允许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2016年底上述政策落地并持续推进。

 推动自贸试验区内证券期货机构开展跨境经纪、跨境资产管理等业务。拓展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品种和仓单质押融资功能。支持境外企业通过自贸试验区参与特定品种期货交易。该政策2018年底落地。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合格投资者双向投资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2017年底政策落地并持续推进。

 到2018年末,天津市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累计超过1.7万亿元。加快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国际化程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在新型金融业态方面,2016年底完成支持股权众筹平台与股权交易市场的对接,并加快研究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支持租赁公司利用自贸试验区政策加快发展,创新与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合作模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2016年底政策落地并持续推进;积极争取设立互联网保险公司,2017年底完成;支持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基金和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2018年底完成。

 推动更多企业上市和挂牌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是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行动计划提出,充分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天津市更多企业上市和挂牌。规范发展股权投资机构,推广新型融资工具,逐步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到2018年末,天津市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突破300家,市属竞争类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力争达到40%。

 加快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落实全市支持企业上市和挂牌的各项政策,推动各类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完善企业上市资源培育储备机制,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充实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快上市和挂牌。支持国有企业突出主营业务,通过并购重组实现整体上市。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和挂牌,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整合,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已上市和挂牌企业通过增发股票、发行公司债等方式进行再融资。

 规范发展股权投资机构。发展产业引导基金和并购基金,推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发展,助推企业股改上市。进一步完善股权投资支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基金管理与服务水平,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

 积极申请股权众筹试点,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服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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