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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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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5-103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取消议案。

 3.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16日(周一)14:50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11月15日(星期日)15:00至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号汇日央扩国际广场26楼2605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小文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281人, 由于股东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算在有效表决股数内。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东280人,代表股份数为41,272,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有效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为11,037,325股, 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5.7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78人,代表股份数为30,235,47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5.6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累计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至2015年12月28日。

 表决结果:

 同意40,978,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

 反对2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40,00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0,978,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

 反对29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何雪梅律师、黄红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5-104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重大事项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汇源通信”)因公司控股股东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君集团”)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汇源通信,股票代码:000586)于2015年8月10日起停牌;因本次股权转让附带的承诺变更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申请停牌一个月。

 一、预计停牌期限

 2015年10月27日,因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停牌期届满,公司申请继续停牌两个月,并发布公告《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5)。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11月16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同意40,978,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议案通过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承诺不晚于2015年12月28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

 二、停牌期间工作

 1、在停牌期间,明君集团与股权受让人就存量股份的转受让、尚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履约主体变更存续、未来资产注入等问题进行了论证商议,交易双方已于近期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公告。

 2、停牌期间,明君集团与股权受让人分别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编制要求完成并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提示性公告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于2015年11月0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控股股东明君集团提交的《公司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考虑到:

 (1)、本次股权转让是未来重大资产重组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只有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和注入相关资产的可能性,为避免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出现影响正常表决的诸多情形;

 (2)、收购方正在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积极制作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由于时间仓促,股权受让人及证券中介机构经审慎判断,预期重组方案的编写所需更多时间;

 (3)、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继续推进此事,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因此,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11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至2015年12月28日。

 三、风险提示

 若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未能通过明君集团提出的《公司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本公司股票将自股东大会召开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交易,同时,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筹划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留意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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