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2015-075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6日以非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靖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捌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总裁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北京信威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2015-077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27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王靖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4.58%股份的股东王靖先生,在2015年11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案为《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北京信威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11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1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信威大厦一层 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27日
至2015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至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11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11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5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靖及其一致行动人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7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2015-076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信威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为: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北京信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北京信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209,834.95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综合授信申请方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申请人可以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为进一步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海外销售业务,同时降低海外项目保证金比例,北京信威拟在上述决议范围内,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简称“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为人民币捌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为北京信威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捌亿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年11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信威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捌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总裁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须由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北京信威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北京信威单户数据,2015年9月30日、2015年1月至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北京信威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北京信威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北京信威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捌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捌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北京信威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北京信威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北京信威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公司为北京信威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北京信威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北京信威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提供担保,是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7,394,363,208.10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93%;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051,602,481.05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信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北京信威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