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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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银志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9人,董事张付有先生、杜波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王兆丰先生、唐建新先生、李宝库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8人,全部出席。
3、董事会秘书黄爱军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程伟先生、康国峰先生、王和平先生及财务总监王启山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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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2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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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工具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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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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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5.01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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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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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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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挂牌转让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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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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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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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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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担保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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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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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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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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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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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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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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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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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一项议案《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卢钢、刘天意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卢钢、刘天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